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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0章 撞衫不可怕(1 / 2)

能绣花的人没有几个手不巧的,针线能做,头花就不在话下。

一天下来,其实合适的也就二十来个人。

“不错,不错,这些都是心灵手巧的妇人或者姑娘,做起事情来也比较细心。”

先试试吧,成本在三文左右,到时候可以卖到六七文,要是送到了大一点的地方还可以在翻一番。

商九和秋秋一边鸡飞狗跳的带娃,一边展开了自己的商业大计。

当然,商业计划是大怨种系统做的,十分详细。

针对爱美的小姑娘,各种荷花,荷叶,莲蓬形状的头花,荷包层出不穷,让人爱不释手。

针对那些文人骚客,则有各种卤味佐酒,实在是合适不过了,素菜,荤菜,只要有口锅,天下一切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卤制的,写词赋诗,总不能饿着肚子吧。

一小盘,价格不贵,味道还好,就算是买回家做菜也是可以的。

………

皇城。

皇后举办的赏花宴会也如期举行,来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家。

除了朝臣的妻儿,还有几位年纪差不多的皇子也位列其中。

连今年才刚娶了王妃,外面还吊着一个侧妃的秦王也没缺席。

他们其实并不喜欢北国的这位明珠公主,自从被唐春和痛骂之后,几乎是家喻户晓,或者说声名狼藉,谁不知道这是个烫手的山芋。

不过,要为皇帝分忧才是,他们心里都希望是别人娶了明珠才好,省得落入自己家后院。

这一看就不是省油的灯啊,一个女子这般张扬,抛头露面,成何体统。

一点儿不如大夏女子的温柔,最主要的是她头发有味道。

唐春和是个不要脸的纨绔,他们要顾及皇家的颜面,撒泼打滚的事情万万做不来,不只是会被天下人耻笑,也会被父皇厌弃。

可是,娶了北国的公主,这辈子估计也就止步于王爷了,至少父皇在位期间自己是没有登上储君之位机会。

虽说两国和谈,但几十年来两国的关系势同水火,和平只是假象罢了,双方都需要喘息的时间。

但如果 有朝一日要是打起来了,到时候娶了北国公主的皇子就陷入了一个十分被动的处境,猪八戒照镜子,里外不是人啊。

“酒水都检查好了,送上去吧。”负责安排的人一声招呼,捧着东西侍女鱼贯而入。

不过,一个酒壶在不经意之间被人加了什么。

螳螂捕蝉黄雀在后,接着又被人换了位置,这赏花宴会,突然就变得有趣了起来。

席间,秦王看着和自己衣服颜色相同的唐春和名露不喜,撞衫这种事情,谁丑谁尴尬。

秦王身为天家子女,自认为容貌出众,结果在同样颜色的衣服面前感觉自己被比下去了。

一个纨绔,把好好的宝蓝色穿出了贵人的气质,呸,宝蓝色本身就不错,是个好颜色。

但,唐春和长得确实也不错,剑眉星目,遗传了唐震北的野性,也融合他母亲的容貌,总归只要他安静点,是个美男子。

只要不开口,安静坐着的时候比他们贵气多了,当然这仅仅限于他不说话的时候,一说话还是那个欠揍的家伙。

好好的一个人,偏偏长了一张嘴。

唐春和斜眼看了一眼面露不虞的秦王,看个屁,你没老子好看。

咋地,今日就是特地派人等着看你穿好了衣服我才特地选的,衣服样式也好看。

谁让你给我使绊子,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,这么喜欢做媒,我把新娘送你家去。

蓝色又不是黄色,谁都可穿,就算是不爽也得憋着,总不能传出皇子妒恨世子穿衣服比自己好看,就逼迫人家脱了吧。

别人不敢这么干,多少有点儿忌惮自己的身份,唐春和可说不准,他不讲道理啊!

秦王是个生母去世,没什么母族护的皇子,最会察言观色,他自认为刚才看懂了唐春和的挑衅,暗恨不已。

总有一日,如果他能登上大宝,要唐家好看。

玻璃心的秦王因为自己没有人家好看就开始妒恨,当然这也有宋云瑶一份功劳。

一天天得彰显自己的存在感,给人拉仇恨,莫名其妙。

秦王想来一次凌厉的眼神交锋,达到警告唐春和的目的,衣服冲撞了皇子,自己就应该找个地方换一件。

唐春和看了一眼,讥笑结束就转过了头,别说,这荷花确实好看,粉嘟嘟的,要是秋秋在的话估摸着早就想法子摘回去做成吃食了。

如今的莲子还在十分稚嫩,少了清苦,多了一分甜,想来做成甜品是极好。

眼神交流失败,秦王气得一肚子火气,简直是混账。

自己虽然生母去世,算不得多受宠,可到底也是个皇子,他竟敢如此欺辱自己,总有一日,要让他们付出代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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